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冬春季是火灾易发高发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1〕8号)及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消委〔2021〕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层层压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党政领导责任制,坚持“三管三必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一着不让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坚持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要围绕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5项重点任务、15项具体任务,聚焦本地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坚持分类失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要紧盯时间节点压茬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序时进度高质量推进。
三要严格监督检查确保防控成效。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检查,在寒假放假前对本单位管辖区域开展全覆盖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采取联合检查、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实现精准监管。综合利用约谈通报、扣发绩效、处分等手段,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隐患,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保卫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