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爆燃、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根据《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加强今冬明春爆燃爆炸等重大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徐教安全〔2021〕37号)要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持续深化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加强今冬明春爆燃爆炸等重大风险防范工作,兜牢校园安全底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冬季历来是事故高发期,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易发频发,生产生活用气用电用火用油量急剧增大,极有可能发生爆燃爆炸、重大火灾等事故,造成群死群伤。同时,在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冲击,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将大量涌现,校园安全形势趋于严峻。各单位要时刻绷紧校园安全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可能引起爆燃爆炸、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风险防范工作作为“百日攻坚”行动的重中之重,聚焦敏感节点、校园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深入研判风险形势特点,全面梳理薄弱环节、盲区漏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坚决防范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二、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开展校园燃气使用大排查大整治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安全监管,防范化解爆燃爆炸等重大安全风险。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治理易燃易爆重点场所风险隐患,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校园食堂、浴室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巡查检查,严防燃气泄漏、爆燃爆炸等事故发生。全面排查用餐、用气、储气等场所安全隐患,按要求安装使用带自动切断功能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保持燃气使用场所通风良好,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正常运行,严防燃气管道腐蚀、漏气。要加快推进“瓶改管”“瓶改电”工程,完善瓶装液化气全过程可追溯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充分采取物防、技防等手段,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三、聚焦重点部位,防范化解校园重大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校园可能存在的爆燃爆炸、重大火灾等事故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相关单位要对实验室、食堂、配电室、宿舍等风险集中区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要重点针对各类实验室、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落实上级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治理中“9个是否”的要求,检查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等,要加强对从事危险性较高的试验项目及试验用设备、仪器或设施的安全管控,加强对易燃易爆气体统一管理。加强危险作业管控力度,有限空间作业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动火作业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配置有效灭火器材,清除作业区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方面,要加强冬春消防安全防范,按照“定人、定责、定区域”要求,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文件要求,严查校园各类楼宇建筑内电动自行车及电瓶充电,电动自行车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隐患。要加快完成“安电惠企”工程,确保年底前校园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要加快推进未经消防审验既有建筑安全综合整治,加强人防物防措施,实施常态化监管,确保学校既有建筑不发生火灾事故。对于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学校既有建筑,坚决停止使用。
四、落实安保措施,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多措并举、强化监管,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全力推动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强化安全监管。各单位要采取联合检查、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实现精准监管。综合利用约谈通报、扣发绩效、处分等手段,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隐患。二是强化宣教培训。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大力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广大师生法治意识;各单位加强安全培训和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确保广大师生熟知风险和措施,严格按照规范作业。同时,利用微博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校园宣传栏等线上线下媒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提升广大师生安全应急能力。三是强化应急管理。各单位要针对天气情况和安全形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优化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配足应急物资和装备,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处突能力。要按照学校要求和部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安全值班和外出请示报备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畅运行。要抓好值班信息报告工作,强化信息报告的严肃性、时效性。
保卫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