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13年元旦、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

2012-12-25  点击:[]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元旦、寒假和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和徐州市关于做好元旦、寒假和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通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元旦、寒假他春节期间是火灾多发季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同时又是重要节假日和欢庆活动相对集中的时期。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元旦、寒假他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消除麻痹思想、强化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认真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将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元旦、寒假和春节期间的火灾防范工作,为学校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如下:

1.贯彻落《江苏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情况

2.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3.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全落实

4.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完好有效

6.消火栓、灭火器及其它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7.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各种安全标识是否明显

8.防火分区、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9.电器设备是否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是否老化

10.学生宿舍是否违规使用电加热器具

11.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的管理、使用、存放是否符合规定。

12.建筑、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限并做好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严格责任,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元旦、寒假和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做一次安全教育,严禁销售、燃放孔明灯,为祥和、文明的节假日创造安全环境。

    各单位要在201317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请于元月8前将《2013元旦、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检查情况表》(见附件)交保卫处安全监督科(南湖校区计算机楼B228室,电话83590119)。学校将于2013年元月9日起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进行元旦、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全校。

 

附件:《2013年元旦、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检查情况表》

 

中国矿业大学

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上一条:关于2013年寒假前学生宿舍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下一条:关于通报表扬刘文宇、李聪、刘振宇等同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