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全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13-06-24  点击:[]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教发函〔2013〕106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苏教安〔2013〕19号)文件要求,从现在到9月底,集中开展全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我校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我校的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措施。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我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中国矿业大学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邹放鸣、葛世荣任组长,赵建岭、曹德欣任副组长,张爱淑、赵跃民、宋学锋、王建平、缪协兴、秦勇、王铁群、刘圣汉、周国庆、李强、张万红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2. 领导小组下设十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校园治安、集体活动安全及群体性事件检查和事故查处情况。
(1)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小组。由赵建岭任组长,魏世英、黄军利、袁迎菊、刘建光、姜利民、张向东任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魏世英任办公室主任。
(2)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小组。由赵建岭任组长,张向东、刘建光、姜利民、魏世英任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集团,张向东任办公室主任。
(3)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检查工作小组。由赵建岭任组长,刘建光、张向东、刘东辉任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刘建光任办公室主任。
(4)自然灾害防范检查工作小组。由赵建岭任组长,王增国、魏世英、刘建光、张向东任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王增国任办公室主任。
(5)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小组。由赵建岭任组长,魏世英、朱真才、卞正富、刘建光任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魏世英任办公室主任。
(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小组。由赵建岭任组长,魏世英、朱真才、卞正富、刘建光、姜利民任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魏世英任办公室主任。
(7)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检查工作小组。由赵建岭任组长,姜利民、魏世英、刘建光、张向东任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建处,姜利民任办公室主任。
(8)校园治安检查工作小组。由赵建岭任组长,魏世英、刘建光、张向东、姜利民、杜志荣、郭东任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魏世英任办公室主任。
(9)集体活动安全及群体性事件检查工作小组。由曹德欣任组长,赵建岭任副组长,王增国、魏世英、钟晓东、黄军利、李江涛、王健鹏任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王增国任办公室主任。
(10)事故查处情况检查工作小组。由张爱淑任组长,赵建岭任副组长,张万海、魏世英、刘建光、姜利民、张向东任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张万海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校内各单位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政府和学校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情况;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工作体系建设以及工作制度、工作措施执行情况;特种设施设备安全标准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保障情况等。
本次我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重点如下:
1.消防安全: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2.交通安全:以校车安全为检查重点,着重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校车核载定员制度、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落实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3.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以学生食堂、校内饮食商铺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及饮食商铺工作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4.自然灾害防范: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5.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学校实验室、教师科研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科研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
6.特种设备安全:以学校实验室、教师科研室、变电站、水泵房和建筑工地为重点,着重检查电梯、行车、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情况,电梯、行车、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质证书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电梯、行车、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和安全隐患等情况。
7.建筑施工工地安全:以校内建筑施工工地为重点,着重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起重设备、电焊、电器安装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防坠落、倒塌、触电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校园治安: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9.集体活动安全及群体性事件: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各类校内演出演艺、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着重检查因社会热点问题、校内工程建设、社会化服务、人事制度与绩效工资改革、招生就业、学历文凭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10.事故查处情况:按照“一岗双责”、“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检查,着重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6月20日-25日)。召开全校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传达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对我校本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2.单位自查(6月26日-7月5)。校内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各单位在7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安全监督科(南湖校区计算机楼B228室,电话83590119),
3.安全检查(7月6日-7月12)。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将分别到学校各单位和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求责任单位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校。
4.隐患整改(7月13日-8月31)。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全力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在期限内完成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5.隐患复查(9月1日-10日)。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将对前阶段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复查和验收。对达到隐患整改标准,消除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验收通过,对未达到隐患整改标准的,要求其继续整改并跟踪督办直至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完毕。
6.总结提高(9月11日-15日)。对本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分析和梳理,总结工作成绩,巩固工作成果,同时认真查找本次大检查工作中的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着力提高我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中国矿业大学
2013年6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学校安全大检查的情况通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