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矿大〔2020〕26 号)和《中国矿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中矿大〔2020〕27 号)相关规定,保卫处拟对一批已达报废标准且因损坏无法修复等原因不能使用的资产申请报废,共有拟报废仪器设备、家具合计12台/件,原值10862.50元,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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