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安全工作的提示》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要求,现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网格化安排,全员全覆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做好排查整改。各有关单位要重点聚焦办公室、工作室、教室、学生公寓、实验室、餐厅、建设和修缮工地等重点场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于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能立行立改的,马上整改;对无法迅速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间节点,确保所有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闭环清零。
三、加强提醒提示。上好新学期“安全第一课”,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提醒,并组织开展实践演练,提升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能力。
请各有关单位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做好登记,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进行报送。纸质档于9月21日前报至南湖体育馆B128室(详见附件),扫描件和工作照片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报告(季报)”进行报送。
联系人:瞿望、张媛媛,联系电话:83590119。
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