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冬春季节气温较低、风干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安全事故多发高发期。11月13日,河南省武陟县一中学发生踩踏事件,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11月14日,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公寓旁菜鸟驿站发生火灾;11月16日,山西省吕梁市永聚煤业一办公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6人死亡;11月20日,无锡市惠山区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11月30日,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一教学楼发生火灾,上述安全事故再次为校园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3〕111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22 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切实抓好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3〕12号)《省教育厅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苏教安函〔2023〕13号)、《关于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暨2023年教育系统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徐教安全〔2023〕29号)要求,现就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二、检查重点
1.消防安全
消防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和落实;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维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动火作业是否经过审批备案;宿舍及其他场所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违规存放或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和炊具;每日防火巡查是否做到按要求开展。
2.安全用火、用电、用气
电气设备、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和巡查;是否存在用电负荷超额、是否定期对电气设备及其线路进行维护保养,防止漏电;是否存在电气设备、电线电缆等超期使用现象;电气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电动自行车是否楼内停放、充电;是否落实人走关闭电源、气源、水源;楼内严禁吸烟是否有效落实;燃气使用是否规范,管道、阀门等设施的维护、检修检测是否到位;餐厅用气、用电、动火是否严格按规范操作,排油烟设施是否定期清洗。
3.实验室与危化品安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范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是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转移、处置等环节是否规范并全过程监管,是否建立分布档案和使用台帐;化学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处置;高温高压高速运转设备、气瓶等特种设备是否落实防护措施并定期巡查、检验。
4.治安防控
校园各大门、楼宇、附属中小学、附属幼儿园进出管控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是否配足安保人员,是否配备安防设施;校园围墙、护栏等设施是否完好;监控系统、楼宇门禁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监控覆盖范围、存储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治安案件是否及时处置、矛盾是否有效化解;校园周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存在,综合治理情况是否改善。
5.校车及交通安全
校车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是否安装随车视频采集设备,是否审查驾驶员资格,是否存在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是否加强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校车管控;校园道路交通设施是否完善;校园机动车、电动车超速行驶、随意停放、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行为是否得到治理。
6.附属设施安全
校园内高地、景观水域、楼梯等易发生坠落、溺水、踩踏等事故场所、部位是否全部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公共照明、休闲桌椅、健身设施、水景设备、护栏、路牙、停车位、停车棚、指示告知牌、井盖等是否完好;是否加强电梯、光发电、暖气、空调等设备专项检查频率。
7.建设修缮施工安全
是否加强对危旧房屋、地下室、临时建筑等重点部位管理和检查;建设修缮工地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是否严格实行隔离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个人保护装置是否佩戴;各类建筑机械、设施是否存在坍塌、脱落等隐患;建设修缮工程是否经过审批备案;施工现场是否严禁吸烟,是否设有应急灭火装备。
8.食品卫生安全
餐厅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餐厅后厨是否采取封闭管理安全措施;餐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否产生食品污染风险;食堂采购的食材渠道是否正规、食材能否溯源,是否存在食品涩生安全风险;餐厅是否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校长 (园长)负责制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等。
9.应急准备及值班值守工作
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是否充足,应急物资、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存放是否合理;是否做好应对大雪、大风、寒潮等极端天气以及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准备;是否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做到联络畅通、信息传达及时准确、应急处置恰当有效。
10.安全教育及演练
是否常态化开展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治安防范、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气象灾害、防地质灾害、防溺水、防触电、防踩踏、防高坠、反恐、禁毒等各类安全教育;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各种安全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演练;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完整记录。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深入分析研判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责任网格全覆盖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每日至少巡查一次安全重点部位,确保隐患见底清零。检查到的问题隐患情况请在《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一季度安全检查情况》中重点体现,并通过一网通办“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报告(季报)”报送。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拨打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南湖校区:83590110;文昌校区:83885760)。
2.请各单位在寒假放假前及开学后面向所属师生员工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全领域、全要素的安全教育,切实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结合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开展安全督查,并将督查到的问题在一网通办中通报给责任单位。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校园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实施办法》执行。
保卫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