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园开学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徐安办〔2021〕158号)要求,学校应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校园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实施办法》(中矿大〔2020〕63号)要求,各单位在重要时间节点,尤其是开学前后,应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报送相关检查情况。现就上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实验室与危化品安全、用电用气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疫情防控安全等为重点领域,全面查改问题隐患,确保所有隐患见底清零。具体检查内容见《中国矿业大学校园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实施办法》及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园开学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9月10日前,请各单位将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保卫处安全监督科(地点:南湖校区体育馆B128室)。
(二)9月13日至16日,学校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具体督查工作安排见附件2),对工作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联系人:瞿望,联系电话:83590119
保卫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