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消防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1-01-23  点击:[]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国务院对江苏省安全生产问题“开小灶”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寒假放假前开展全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校内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人人都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组织分析研判,找准本单位火灾防控薄弱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细化职责清单,层层分解落实火灾防控工作责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重点对宿舍、教室、室内外实验场所、建筑修缮工地、图书馆、门面房、食堂、各类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区域杂草、易燃物存放地等部位开展防烟消防专项及学生宿舍电加热器具整治,清理各单位管辖范围及周边环境易燃物,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当责成有关单位、人员改正;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三、严格督导检查责任追究。各单位要采取联防联控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将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对安全隐患及事故“零容忍”,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责。学校相关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保卫处

2021年1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填报单位安全员和重点部位安全员信息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2020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和优秀安全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