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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2-04  点击:[]

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决定自2020年2月4日12时起至2月8日24时,全面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实行社区居民出行管控等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社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社区居民出行。凡出现核酸检测呈阳性居民的小区,每户家庭每两天只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1次生活物资,出门要做好去向登记;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上班外,原则上不要外出。未发现疫情的社区居民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非必要、不外出”。

二、全市社区居民要自觉遵守社区进出管理制度,主动配合社区工作人员体温检测、筛查等工作。出门一律佩戴口罩,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毒措施。

三、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劝导社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四、对拒不听从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格依法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将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特此通告。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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