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不包括封闭施工区域内的高频次动火作业。
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南》,学校备案的动火作业期限最长不超过7天。
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八必须”
一、必须进行动火的分析,预先评估并实时监测现场情况;
二、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三、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
四、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五、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
六、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七、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
八、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
重要提示:动火作业前,应在建筑主入口、作业现场和其他重点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张贴公示牌。

动火作业可通过【一网通办】【动火作业备案事项】线上备案。
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动火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照片,点击提交,经校内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由保卫处备案。
校内建设单位、建设修缮工程监管单位要做好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动火作业备案事项的办理咨询可联系保卫处:8359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