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文昌校区户外宣传活动的管理,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户外宣传品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文昌校区目前的管理状况,经有关部门商定,对文昌校区户外宣传活动的审批程序做以下调整:
1. 文昌校区户外宣传活动由保卫处负责审批。
2. 宣传活动需要使用户外宣传品的,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内容、形式进行定制。
3. 需要用横幅、画布等宣传品进行户外宣传的单位,到保卫处网站( http://bwc.cumt.edu.cn )下载《文昌校区户外宣传品审批单》,并按要求填写,加盖所属单位行政章后,到保卫处治安科审批。
4. 户外宣传品须印有审批编号,编号格式为:“申请单位-宣传开始时间-使用天数”。如“某某学院- 0330 - 7 ” 。其中“某某学院”为申请单位,“ 0330 ”表示宣传开始时间为 3 月 30 日 ,“ 7 ”表示申请天数是 7 天。
5. 户外宣传品使用到期后,申请单位应及时予以拆除。
6. 凡未经批准在校园内进行户外宣传的,保卫处将予以清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处罚。
保卫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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